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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锋公司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公告

关于驰名商标认定的公告

   2007年9月,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展了进一步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的活动。在此次活动中,日本先锋公司在中国已注册的“PIONEER/先锋”商标(第9类:音响等)被认定为“驰名商标”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》、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》的有关规定,得到驰名商标的认定后,国家加强了对“PIONEER/先锋”商标的保护,和打击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力度。
特此公告。

2007-12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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